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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村民起屋限高15米,佛山乡村建设新规正在公示,请你来提建议!

2017-07-12 佛山日报


曾经,城市是很多人羡慕和向往的地方

成为“城里人”更是不少小伙伴北漂、南下的目标

然而现在的城市

房价高、交通堵、物价贵、上学难……


“算啦,都系翻乡下耕田好过了”



随着经济条件变好

不少人都会选择回村里“起大屋”

又或者把旧楼重新粉饰加建


一家一栋楼、一家一别墅

这些在村里都是很常见的

有条件的甚至还会盖个5层6层

高度足足有二十多米!


(土豪,可以交个朋友吗???)


然而!前天《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式向外公示:今后佛山乡村建设有新规划要求了!村民私宅建筑高度将不得超过15米!快来看《规定》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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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今后佛山的村庄发展不能无序展开,需要根据各村现状,合理预测该村发展规模,同时对村庄风貌、基础设施建设等均有详细指引。


在村庄建筑高度方面,《规定》明确要求:

● 村镇街道空间和建筑体量不应盲目采用大城市尺度,以小尺度为宜。街道不宜太宽,以亲切、适用为原则;建筑物不宜太高,街道两旁建筑应中低层搭配,塑造良好天际线。


● 村民公寓的建筑层数,在镇区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以6层以下(含6层)的多层住宅为主,7~12层的高层住宅为辅;在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内的村民公寓可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村民私宅的高度原则控制在4层以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村民私宅以满足自用为原则,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宜超过250平方米。



面对这个新规

佛山街坊们又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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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事实上

佛山村民私宅的高层楼房多吗?

4层以上的私宅会对景观和邻居造成影响吗?

让我们一起实地走访顺德乐从某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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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典型的村民私宅,4层小洋楼造型别致。


▲这栋小楼高6层,比隔壁邻居高出一大截,远远望去挺显眼。


▲村中正在建造的住宅不少,其中一座4层小楼已封顶。


通过走访发现,村中大部分自建住宅都是4层或以下,不过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基本上是你一栋我一栋,不同样式和高度并列,显得参差不齐。






除了村庄建筑高度,《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还有这些规定:



《规定》对村庄土地利用和宅基地布局,进行了详细表述:

优化各类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布局,确定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制定土地利用汇总表。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和生态控制线等。


村庄对内对外道路建设方面,《规定》提出:

村镇道路应便捷安全,在城镇密集区的村镇间道路可按快速道路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制镇及中心村必须将过境公路与其内部道路分开,不应沿过境公路两侧布置村镇建设项目;村镇与过境公路的布局应向单边纵深发展,尽量减少支路出入口,避免影响交通。


道路建设方面,同时还规定:

村镇出入口与过境公路交接处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加油站及机修等服务设施,但不宜直接安排在对外交通干道两侧。村镇内部道路的设计车速应控制在20~40公里/小时。另外,还要合理安排村内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宅间支路,优化不同等级道路间衔接,提出道路整改、亮化方案。


自然生态和田园风光是村镇最有代表性的景观,《规定》要求:

应充分保护和利用这些环境资源。同时,需要保护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新建建筑、小品、植栽、照明等实体设施的选型设计,应与传统文脉和地方特色结合,继承发扬岭南农村有机自然式的传统发展形态。


停车位方面,《规定要求》:

新建建筑应按附表3.23所列要求配置相应的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扩建、改建建筑,其扩、改建部分按附表3.23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



配置绿化用地方面,《规定要求》:

村镇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置绿化用地,其绿地率指标应按表3.21规定执行。


(注:村民住宅净用地面积的计算以成片的村庄(街坊)为控制单位,不以单块宅基地为基准。)



温馨提示

本规定适用于佛山市 “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以外的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 “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宅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可参照此规定执行,具体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


现在

《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处于公示阶段

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

可以及时反映噢~

 

  • 一、公示内容:《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二、公示时间:自 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4日(5个工作日)

  • 三、公示网址: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http://www.fsgtgh.gov.cn

  •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 (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82232312;

  •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397047014@qq.com;

  • (三)发传真至0757-82285525;

  • (四)寄信件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私宅限高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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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佛山市政府网、广州日报、大洋网

编辑|徐嘉楣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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